戏曲表演什么是“规范”?什么是“美”?
内行们在评论某人的某个表演动作时说:“不规范!”一听到“不规范”三个字,往往心里很紧张,因为这句话很重,说你是“血外行”,没学过,所以才不规范。那什么才叫规范呢?
规范实际上就是指按照“规矩的范畴”来做动作,简称“规范”。“范”字还有“示范”之意,也就是说比较标准。什么是标准呢?标准也是历代艺术家在练习各个行当的程式过程中自己立下的规矩,不是有一句话:“艺术家从来是自己立法的”吗?
比如:眼领手走,手随气行。常用的动作如旦行中的左托、右托、左指、右指、左抚、右抚、左摊手、右摊手、双摊手、左前指、右前指、左侧指、右侧指、双手左绕指、双手右绕指、左抚面、右抚面、双手抚胸、左绕手做“不”、右绕手做“不”、双手做“不”、拱手等,各个行当都有这些配合唱念内容所做的程式动作及其标准。
旦角往往要以“兰花指”来进行,“规范”,就要做到“眼领手走,手随气行”:“眼不领手”就不像古装戏中的人物了,手虽然来了个动作如“无气随行”就不是发自内心的由衷动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不规范”就是动作出了毛病了,比如:夹膀子(指动作过小,膀未伸开),支肘(指用肘掀起),架肩(就是动用了不该用的肩膀),上身僵硬(指没用腰配合慢慢扭动)……如果以上的毛病都没犯,又符合了规定情景,怎么能说不美呢?而古装人物和现代人物之所以不同,就是在使用程式上的程度和方法不同,而人物该有的喜怒哀乐和情绪变化本应该是相通的!
关于说“美不美”。什么叫“美”?“美”就是在程式规范的标准下做到规定情景所需要的准确动作,就是美了。而“真实、可信、准确”又是对美的统一要求。
我们不能幼稚到把小孩子刚学程式时的“心里美”作为衡量的标准,那就太天真了。那时,由于年幼无知,老师叫我们“美一点”,我们就摇头晃脑乱动腰肢,实际上是丑态百出,却自以为“美”了,凡是“为美而美”而缺乏内涵与人物依据的真实性,“美”就失去标准了!
戏班里还有一种行内语言叫做“上下身合”,也就是上身的动作要与下身同时协调进行,它的要领是要充分发挥腰的中轴作用,离开了腰的协调,上、下身自我矛盾,你东我西,里出外拐,歪七扭八,当然就不美,也就是“上下身不合”了。
作为一个成熟演员,怎样才算又规范又美呢?这往往并没有绝对的统一标准,如同吃菜一样。中国的菜,有各种菜系,味道各不相同:上海人喜欢酸甜;武汉、四川人喜欢麻辣;山东、西安人喜欢咸鲜。那么,谁对谁不对呢?我看都对。就看观众这个“上帝”喜欢谁了!喜欢你,今晚你的演出就成功了!每出戏都喜欢,长期地喜欢,到各地演出均受欢迎,上座好,能长期占据舞台,就是个“常胜将军”。日子久了,你就成了名演员了,别人再羡慕、嫉妒、恨也是没用的!羡慕——嫉妒——恨——咬牙切齿、背后说人坏话是品德方面低层次的错误行为。可以羡慕,自找差距,向人家学习,争取追上,但切不可嫉妒,因为嫉妒是无能的表现:小肚鸡肠,容不得别人比你强,最后竟发展到了莫名之“恨”,赤膊上阵说人坏话,该是多么可悲的低能表现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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